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安檢設備補充通知(二)
各投標單位: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安檢設備項目于2012年3月27日在溫州市公共資
源交易網站和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刊登招標公告和征求意見公示,原定于2012
年4月11日開標。現招標文件與公告更改如下:
1、 取消原招標公告第二點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中第3點“其中金屬探測門手
持式金屬探測器須通過中國民航CAAC認證;”及原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供應
商須知中第一點說明的2.23條“其中金屬探測門和手持式金屬探測器須通過中
國民航CAAC認證”的相關要求。2、 原招標文件中第六部分采購內容及要求
的第二點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的3.12技術要求第11條“門板梯形設計專利,擺
放穩定,堅固不變形”更改為“門板擺放穩定,堅固不變形”。
3、 報名時間與標書發售時間改為:集中報名2012年4月19日9:30-11:30,
14:30-16:30。其他時間報名請至采購代理處報名(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報名、
購買招標文件均有效,未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拒絕參加投標。)
4、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改為:2012年5月9日9:30。
5、 開標時間改為:2012年5月9日9:30。
如有疑問可撥打以下聯系電話:
代理單位聯系人:胡先生 聯系電話:15988766644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8日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安檢設備補充通知(一)
各投標單位: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安檢設備項目于2012年3月27日在溫州市公共資源交
易網站和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刊登招標公告和征求意見公示,原定于2012年4月11
日開標。現因本項目采購需求更變,所以本項目現在暫停招標,具體事項另行通
知。
如有疑問可撥打以下聯系電話:
代理單位聯系人:胡先生 聯系電話:15988766644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2012年4月5日
溫州市政府(分散)采購公告
編號:F-XJ201203200001
就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安檢設備以詢價采購方式進行分散政府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供
應商前來投標。
一、采購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安檢設備一批,包括設備的供貨、安裝就位、技術服務及售后服務等等。具體內容詳見本
采購文件相關部分。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投標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2、注冊資金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以營業執照為準)
3、其中金屬探測門和手持式金屬探測器須通過中國民航CAAC認證;
4、具有同類產品業績,能在溫州市提供長期的服務;
5、投標人無行賄犯罪記錄;
三、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文件資料(須裝訂成冊):
1、投標人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供應商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攜帶原件備
查);
3、其中金屬探測門和手持式金屬探測器須通過中國民航CAAC認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同類產品的業績證明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5、供應商簡介及最近的售后服務網點介紹;
6、報名單位認為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7、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8、投標報名表(見附件表格,請自行下載,填寫后加蓋公章)。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集中報名時間:2012年3月28日9:30-11:30,14:30-16:30
集中報名地點: 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區(溫州市民航路128號原溫州大學圖書
館一樓)
其他時間報名請至采購代理處報名(溫州市新城 繡山路8號金庭花苑1幢5B室)
五、招標文件發售及開標時間、地點:
發售招標文件時間:2012 年3月28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報名、購買招標文件均有效,未
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拒絕參加投標。)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 300 元整;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集中報名當天在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報名區,其他時間請至招
標代理處。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12年4月11日9時30分(具體以采購文件為準)
開標地點: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
聯系人:楊先生 電話:0577-88997908
地 址:溫州市新城 繡山路8號金庭花苑1幢5B室
七、投標保證金開戶銀行及帳號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
戶名: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與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賬號:1203206009201052538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馬鞍池支行
八、附件: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7日
浙江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有限公司關于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安檢設備征求意見公示
公告發布日期:2012年3月27日
浙江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將于近期就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安檢設備進行詢價采購。
現將本項目采購要求公布如下(詳見附件),并公開征求供應商及專家意見。
一、征求意見范圍:
1、是否出現明顯的傾向性意見和特定的性能指標;
2、供應商資格條件是否具有明顯傾向性和歧視性;
3、影響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其他情況。
二、征求意見的回復:
各供應商及專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議,請于2012年4月5日上午12時前(節假日除外)將書面
材料簽字(蓋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外地可傳真送達,傳真:
0577-88926646,傳真件必須注明聯系人及電話,并簽字蓋公章。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以下
對逾期送達的意見、建議書恕不接受。
三、附件: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7日